各区县财政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财政局、黄山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事项的通知》(财预〔2020〕301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黄政秘〔2020〕12号)精神,为统筹落实资金,保证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现将我市2020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民生工程资金筹措的有关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财力可能和基层实际,认真测算本部门本区县民生工程资金需求,积极筹措民生工程所需资金,落实资金筹集安排渠道,确保不留缺口,发挥好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
二、严格资金管理。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下达,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拖欠民生工程资金。
三、注重使用绩效。推进民生工程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结果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