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106-0009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6-23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6-23
生效日期: 2021-06-2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财库〔2021〕210号 词: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监督管理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监督管理的通知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3 15:17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市直有关单位,网上商城供应商:

 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对今年以来出现一些不良行为进行整治,对再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网上商城操作流程

(一)采购人竞价公告须提交市交易中心审核,在市交易中心审核挂网前,需要修改项目内容或撤回采购项目,可告知市交易中心撤回项目竞价公告。

(二)竞价公告挂网后但未到截止时间,采购人要求撤回的,应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书面撤回函,内容须含具体撤回理由及下一步采购计划。

(三)竞价结束后:

1、当出现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报价的,在合同签订前若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无法与已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继续成交的,采购人重新确定下一个成交供应商的,须向市交易中心出具书面顺延函并说明理由,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2、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要求取消竞价结果的,须出具取消竞价结果的函,说明理由,报市财政局书面同意后,提交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如对供应商造成损失的须进行赔偿,由市财政局追究相关经办人责任。

3、供应商要求取消竞价结果的,须出具取消竞价结果的函,说明理由,报市财政局书面同意后,提交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如非不可抗力原因,由市财政局依法进行处罚。

二、加强不良行为监督管理

供应商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并供货履约的,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2021年1-5月发生的,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交易中心对网上商城违规供应商进行集体约谈,并在市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进行通报。

(二)从2021年6月1日起,由市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政府采购法进行处罚。

附件:政府采购监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摘选.docx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