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106-0010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6-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监督管理的通知》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5 15:23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监督管理的通知》(黄财库〔2021〕210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监督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根据《2021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第四次联系会会议纪要》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二、起草过程

 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研究《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黄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黄财库〔2020〕301号)等文件,梳理网上商城操作流程,及网上商城采购中出现异常行为的处理方式,厘清职能部门审批权限等,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于2021年6月23日与市交易中心正式联合发文。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操作流程,对今年以来出现不良行为进行整治,明确指出今后再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其处罚。督促采购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适用对象

 本通知的适用对象是市直各部门、单位,网上商城供应商。

 五、重点内容

 1.采购人竞价公告须提交市交易中心审核;

 2.竞价公告挂网后但未到截止时间,采购人要求撤回的,应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书面撤回函。

 3.竞价结束后,合同签订前若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无法与已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继续成交的,采购人重新确定下一个成交供应商的,须向市交易中心出具书面顺延函并抄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4.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要求取消竞价结果的,须出具取消竞价结果的函,报市财政局书面同意后并提交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5.供应商要求取消竞价结果的,须出具取消竞价结果的函,报市财政局书面同意后,提交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六、新举措

 供应商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并供货履约的,2021年1-5月发生的,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交易中心对网上商城违规供应商进行集体约谈并挂网通报;从2021年6月1日起,则由市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政府采购法进行处理处罚。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通知》不理解之处,可咨询市财政局国库科,咨询电话:0559-235538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