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改革,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0〕5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自2020年7月1日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执行。
另外,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省级以下的各级预算单位对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具备条件的单位和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对此,我市的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将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黄山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