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歙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县财政局主动作为,积极对接,足额安排资金,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一是及时落实救助资金。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初预算并及时下达,截至目前,共下达各级专项资金8211万元,其中:县补助4529万元。
二是按时发放救助资金。按照“应保尽补”原则,每月初根据民政部门的用款计划实行即报即核,确保资金早日发放。1-2月共拨付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617万元,保障困难群众2万余人。
三是准时拨付供养资金。拨付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经费18万元,用于机构公用经费和管理人员工资的发放,保障其正常运转。
四是实时启动临时救助。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64万元,有效解决了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