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生态文明实践中心“我和新安江”系列物品征集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展馆的展示内容,记录和展示新安江人与新安江流域保护的背后故事,提高展馆的展示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物品,特制定此征集方案。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对象
各部门、企业与社会公众
三、征集内容
凡是能反映新安江流域历史变迁、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工程、生产生活的各种实物、照片、音像、影像、书画作品或者诗歌文章等形式的内容均在本次活动征集范围以内,具体包括:
(一)实物类
1.宣传品:包括新安江流域关于生态保护的传单、标语、宣传画等。
2.文件:见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和发展历程印发的重要文件原件或者翻印件。
3.徽章证书:纪念和奖励对新安江流域保护作出重要贡献的奖章(勋章)、纪念章、荣誉证书、志愿者证书等。
4.工具类:各种用于流域生态保护的农业用具、工业用具、生活用具及其他特殊用途的用具、工具等,如江面垃圾打捞工具等。
5.历史遗迹类:反映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如村规民约、碑刻等。
6.其他有关新安江流域保护的史料、实物,如垃圾兑换超市积分卡等。
(二)图片影像类
1.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大事记,重要活动的图文资料;
2.有关治水、护水等与新安江流域保护相关的优秀人物事迹、照片、相关视频/音频资料(现有或适时采访)。
(三)文学作品类
描绘和表现新安江流域发展变化、优美风光、生态治理的诗歌、文章、书画作品等。
四、征集品要求
(一)应征物件要求有一定代表性和相关性;
(二)应征物件要求能反映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的特点及文化内涵;
(三)征集物品原则上要求物件完好程度须达到利于收藏保存的条件。
(四)图片资料要求规格1.5MB以上、视频资料WMV或MPG像素大于1024*768。
五、征集形式
(一)无偿捐赠
应征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应征品无偿捐赠给主办方。主办方在接受馈赠之后,应向捐赠人出具收据,并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收据中标明所捐赠物品的名称、年代、质地等。
(二)有偿购买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应征机构和个人收藏的物品进行购买,价格根据应征品价值请相关专家酌情而定。
六、征用程序
物品征集工作是根据本馆展览展示需要,有计划、有系统的展开。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初选:应征者将拟应征的物品以照片和物品说明的方式提交给组委会。
(二)评审:由组委会成立专家小组,对应征物件予以综合评定,确定是否选用,并给出相应的价值评估;对于经评审达不到收藏标准的应征物品,由组委会说明原因并退还应征单位或个人。
(三)选用:对个人移交或捐赠的应征品,由组委会与物品所有者签定捐赠/购买协议书,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四)入藏:对于入藏的应征品,建立完善的征集档案,包括照片、征集时间、方式等有关应征品的详细信息。最后统一移交入库,根据应征品性质,暂时按照博物馆藏品的标准,即文化部《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收藏管理。
七、提交方式
(一)线上提交
物品所有者可将实物快递至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我和新安江系列展品征集活动+图片/影像名称”,附件应完整介绍所提交展品的名称、时间、地点、内容简介,备注应征者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二)线下移交
体积较大或者较为贵重的物品,报送者可提前预约工作人员亲自前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新安江保护中心移交应征品,办理相关手续。
联络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络单位:黄山市新安江保护中心
邮 箱:2586812864@qq.com
联 系 人:贾秋晨 陈歆
联系电话:13818547276
13515599153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0-12-31 10:19
征集物品长期有效,将持续不断进行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