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黄山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1-08-30 ] 至 [ 2021-09-3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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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就《黄山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通过电子邮箱征集0条,通过报刊、电话、信件等途径征集0条,通过政府部门间函询征集建议7条。其中采纳6条,不采纳1条。采纳和不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市卫生健康委建议:“(三)计划生育方面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 …”。建议修改为“对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前”。 (采纳)
2.休宁县财政局建议:“主要内容最后一段中对健康脱贫351和180工程的表述不够准确,该政策将从2022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 (采纳)
3.休宁县财政局建议:“主要内容(二)计划生育方面第2项中增加:以及鉴定为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给予特别扶助。”(未采纳,与省级文件不符)
4.歙县财政局建议:“主要内容(三)计划生育方面第1项:建议加“对奖励扶助的省级提标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理由:省级提标支出应明确。(采纳)
5.歙县财政局建议:“主要内容(三)计划生育方面第3项:建议加“省级财政根据补助需求、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按照人口规模及结构、人均可用财力、人均卫生投入、目标考核等因素和一定的系数权重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市县财政据实安排补助资金”。理由:省级财政每年按定额下达计划生育家庭补助资金。(采纳)
6.歙县财政局建议:“保障措施(二)强化机制保障建议改为: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加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投入。理由:目前该县医疗卫生资金均由县财政支出,不分配到乡镇。(采纳)
黄山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