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黄山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3-04-23 16:00 ] 至 [ 2023-05-23 16:00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5-24 15:20

市财政局就关于黄山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通过电子邮箱征集0条,通过报刊、电话、信件等途径征集0条,通过政府部门间函询征集建议1条。其中采纳1条,不采纳0条。采纳和不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黄山市审计局建议:十五条市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市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修改为市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市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市级审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内容。。(采纳)
   

黄山市财政局

202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