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安徽省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3-07-10 16:00 ] 至 [ 2023-08-10 16:00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8-11 14:35

市财政局就安徽省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通过电子邮箱征集0条,通过报刊、电话、信件等途径征集0条,通过政府部门间函询征集建议1条。其中采纳1条,不采纳0条。采纳和不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歙县林业局建议:第八条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以林业部门为单位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实施区县委托国有平台公司负责项目的,应由平台公司根据施工进度向林业部门申请资金,填制《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支出申请表》,经林业部门审核无误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报账拨付。修改为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以林业部门为单位单独建立台账。项目实施区县若委托国有平台公司负责项目,应由平台公司根据施工进度组建报账材料,填制《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支出申请表》,由林业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采纳

 

 

黄山市财政局    

20238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