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4-08-29 16:29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广大市民朋友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就是要让更多法治成果惠及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支持下,我市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先后荣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五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三捧“长安杯”,“小快灵”地方立法经验入选“中国改革 2022 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受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成为我省调解三大品牌之一,在全国率先开展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推动实现市域全覆盖,黟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黄山市依法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人民不懈努力和全力参与的结果,在此向您表示衷心地感谢!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我市全面提升城市品牌、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已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候选地区,将进入实地评估测评的关键阶段。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者。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法治政府建设的热潮中,关注、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新智慧、激发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者。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成效、新典型,真正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者。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参与到地方立法、重大行政决策、法治监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创建等工作中来,为推动良法善治、科学决策、规范执法、化解矛盾发声助力。

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维护者。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使法治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者。在进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和实地评估的关键阶段,若接到调查电话或问卷,请抽出宝贵时间,耐心地回答每一个问题,客观、公正地对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评价,当好黄山形象代言人,展现黄山法治新风貌。

法治黄山人人共建,法治成果人人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共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山、平安黄山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