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持续开展“小金库”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1-18 09:58信息来源:休宁县财政局 作者:休宁县财政局 余星源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小金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休宁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安排部署,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确保“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重大意义,要求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小金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思想上认清“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始终把清理整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小金库”防治工作公开承诺。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是抓好长常防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内部财会工作的日常监督,监督范围涵盖本单位所有财会业务发生部门,监督内容涵盖本单位所有经济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长效防治“小金库”。定期向职工公开资产购置(出租、处置)、会议培训等经济业务事项,公开非税收入、会议费、劳务费、接待费、印刷费和采购支出等具体的财务收支情况,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常态遏制“小金库”。

三是实行定期报告。自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协作、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发现“小金库”问题线索时要及时报告,落实部门间结果运用、线索移送、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县财政部门每年将按季度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有举报线索的、“零报告”的、易发已发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接受省、市、县有关部门开展的“小金库”防治工作督导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