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四重保障”常态化开展“小金库”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8-19 09:00信息来源:黟县财政局 作者:张海林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黟县财政局“四重保障”常态化开展“小金库”防治工作。

落实全口径预算,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强化部门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杜绝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强化财政部门与银行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等情况的掌握和监控,解决账外设账以及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等问题。完善并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做到收缴分离、 票款一致,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 挪用或者私分。

完善工作方法,自查抽查相辅相成。财政局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私设“小金库”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经过多轮检查,暂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断提高乡镇和部门的“小金库”防治意识。

健全监督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我局设立“小金库”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举报事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跟踪机制,充分发挥好“小金库”群众监督的作用。将“小金库”治理纳入市县巡察、财务检查及回头看工作、 “一卡通”专项治理、预决算公开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财务互查互审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整治合力。

加大惩处力度,提升廉政建设水平。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处理“小金库”问题,对查实的“小金库”相关问题资金一律予以收缴,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回,并报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坚持常态化防治,抓住重点、标本兼治,切实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及外部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严惩贪污腐败行为,持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