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三分四定推动内控制度落地见效
黄山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向内完善,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持续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内部制衡机制,全面提升自我约束力。
一、重视事前风险研判,制定措施前移防控关口。一方面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依法理财,做到知之、信之、行之,防止出现根本性风险和颠覆性错误。另一方面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分机关行政运行和业务管理两大类,涉及公文处理、督查督办等15个关键环节,梳理年度业务风险点及制定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做好风险防范,将风险化解的关口前移。
二、及时发现问题,事中早介入。通过将内控工作贯穿于财政业务中,层层传导压力、逐步分解责任,加强重大风险和冷门风险排查,及时发现若干风险并提醒有关科室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风险的积累和突然爆发。
三、事后完善制度,形成流程闭环。2022年对7个科室单位的内部操作规程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做好巡察、审计、内审整改工作的同时,从内控角度追溯根源,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与财务管理。
四、以“四定”明确内部责任追究,破解日常管理“老问题”。按照《黄山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完善关键岗位AB角双保险机制,通过定岗、定责、定人、定期轮岗,牵住“责任落实”的牛鼻子,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增强不同职务层级之间传帮带力度,推动财政内控工作自我更新、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