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举措细化事前绩效评估规程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黄山市市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提高事前绩效评估质量,目前,黄山市财政局印发《黄山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
一是严格准入管理,实现关口前移。事前绩效评估是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纳入市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的前置条件,未经事前绩效评估的,或者事前绩效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同时,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事前评估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实现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编制一体化,为预算安排提供支撑。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评估质量。预算部门单位应成立评估工作组,按照事前绩效评估准备、实施、报告三个阶段,制定事前评估工作方案、资料收集、组织论证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明确该政策或项目评估的总体结论,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和不予支持三种。
三是建立挂钩机制,提升评估效益。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直接与项目金额挂钩,核减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完善优化,增强实施效果和质量,对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等起到了决策的重要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