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022年,市财政局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多层次的常态化评价机制,不断增强绩效评价流程的科学性、组织的协调性和结果运用的有效性。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2022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主体责任、工作步骤、相关要求,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二是自评全覆盖。印发《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80家市级预算部门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610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在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基础上,市级预算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97个。
三是开展抽查复核。2022年,市财政局选择16家市级部门的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将部门自评复核结果向部门“点对点”反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质量。
四是扩大评价范围。2022年,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财政局选取15个2021年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覆盖“四本预算”,兼顾部门整体支出、重大政策、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同时,积极探索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选择部分乡镇开展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
五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15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逐项形成评价报告,并将评价结果专题向市政府报告。将评价报告、问题清单和评分情况等“点对点”向被评价单位反馈,要求各单位按期反馈整改情况,切实抓好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问题反馈、落实整改和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同时,统筹压减评价结果为“中”的2023年项目预算485万元,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