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以评价为抓手,促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黄山市财政局以“评”促“绩”,加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不断推动绩效评价工作实现整体优化。
一是建立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机制。在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市直部门20%的比例,抽查16个市级预算部门的绩效自评结果。建立抽查复核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问题84个,督促其整改,并将抽查复核情况形成通报发市直各部门,提高预算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是探索实施财政运行绩效评价。选择徽州区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设立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46个。重点关注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结构及完成情况、财政运行内控管理情况、财政运行预期成效的完成情况、财政可持续性,系统分析研判相关财政运行总体状况,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报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三是强化财政绩效评价反馈整改。将财政绩效评价中发现的52个问题通过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函反馈给被评价部门,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查找原因,要求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结果。并将评价结果用于改进管理、与下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挂钩,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编制、监控及自评等环节管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