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全程闭环运行 筑牢绩效管理全链条
黄山市全力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将绩效管理不断向纵深推进,紧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要求,从“头”到“尾”的“全过程”监管,有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一是以项目为抓手,事前突出绩效导向。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实行分类评估,5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按照简易程序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填报事前绩效评估表,200万元(含)以上的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事前绩效评估材料报市财政局审核。结合预算评审,各支出科室对不予支持项目出具《事前绩效评估审核意见书》。
二是以质量为要求,严格绩效目标管理。严格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市级预算部门全面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市级部门整体、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采取线下审核+线上反馈,实行“二上二下”审核模式,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是以监控为手段,发挥纠偏预警效能。2023年,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组织市直81个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和1071个项目支出,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动态监控跟踪管理。
四是以全覆盖为目标,实现自评常态化。2023年,首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组织对81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030个项目进行线上自评填报。采用“1+1+1>3”模式,即“单位自评+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复审”的自评工作流程,推动自评工作责任分工明确,确保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五是以质效为导向,强化重点绩效评价。2023年,市财政局选择19个对象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同时,兼顾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部门整体支出、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政府债务项目等,涉及资金79.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