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推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求精 求广 求严”
近日,黄山市财政局正式启动2024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本次重点评价项目共计13个,资金规模达44.6亿元。
一是项目选择“精”。由各业务科室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项目初选,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选择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象。同时,综合考虑往年财政重点评价情况、省财政厅对地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因素,上报局党组会最终审定。
二是覆盖范围“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在覆盖“四本”预算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重点评价范围,涵盖项目、政策和部门整体等不同对象,兼顾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专项债券、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等不同类型。今年,选择部分项目开展成本绩效管理试点。
三是评价过程“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组织方式、工作步骤及要求等。严格按照《黄山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规范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行为,签订财政绩效评价“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