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中心城区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
屯溪区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黄政办[2022]18号)第23条规定,现将《黄山市中心城区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通知符合条件购房人申报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黄山市中心城区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3日
黄山市中心城区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黄政办[2022]18号)第23条规定,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购买中心城区(含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由受益财政分别按应税价格的1%、2%给予购房补贴。为方便符合条件购房人申请办理,根据黄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发放对象
凡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黄山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并且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即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都在上述时间范围内。
二、发放标准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契税应税价格1%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财政补贴。
2、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按契税应税价格2%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财政补贴。
三、受理申请
1、个人购房申请人需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购房合同、全款购房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人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
2、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受托代为申请。法定监护人应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新购房产权人若有共有人,应提供与产权人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本等。未成年购房人如果没有本人银行卡,允许提供法定监护人银行卡替代。
3、单位购房申请人需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购房合同、全款购房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银行账户、法人代表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申请办理购房补贴。因提交申请材料不及时、不齐全、不准确等因素致使不予受理或不予补贴的,相关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5、受理时间从2022年6月1日开始,到2023年2月2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流程
购房补贴受理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受理流程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步骤一:市住建局窗口审核购房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申请表(附件2),填写购房信息并盖章确认;
步骤二:购房人持申请表到市税务局窗口审核契税完税信息和应税价格并盖章确认;
步骤三:购房人持申请表及所需的申请材料到市财政局窗口复核购房人身份信息等,在契税完税凭证上加盖印戳“购房补贴已受理”(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步骤四:次月由市财政局窗口汇总交市财政局复核,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复核工作完成后,市财政局下达符合政策的购房补贴预算指标,由市住建局在月底前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五、其他事项
1、如果在受理过程中发现购房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补贴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购房补贴受理申请地点在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市住建局窗口(电话:2541230),市税务局窗口(电话:2356112),市财政局窗口(电话:2330635),受理结果查询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财科(电话:2353814)。
3、市政府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细则由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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