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缓工作的通知
黄财资〔2023〕41号
市直各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黄山市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稳增长决策部署,推进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全力拼经济,奋战“开门红”。现就做好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或周边同类型用房租金大幅下降的,可申请减免或缓缴租金。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时间
减免或缓缴租金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3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具体政策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定。原则上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房租减免缓工作。依法转租、分租的免收和减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三、工作程序
(一)摸清底数。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要尽快排查承租方情况,切实摸清底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房租减免缓政策方案。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将单位房租减免缓政策告知承租方,沟通协商减免缓房租事宜。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方,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纠纷。
(三)简化流程。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工作规范高效。政策执行和减免缓租金统计情况报同级财政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涉及非税收入退付的,应按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房租减免缓工作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政策落实生效。
(二)依法依规减免缓租金。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出现借机随意扩大减免缓范围、输送不当利益等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国有企业落实房租减免缓政策,及时公布举报电话,杜绝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诿扯皮,对于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房租减免缓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从3月份开始,于每月28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本市属国有企业《黄山市2023年国有房屋减免缓租金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报送市财政局国资科,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报送市财政局国资考评科(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2355296 czjzck2020@163.com(行政事业单位房产)
2330345 18955922830@163.com(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
附件:黄山市2023年国有房屋减免缓租金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