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15:48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财资〔2022〕56

  

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直各单位,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214)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切实帮助困难企业渡难关,现就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租范围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摸清底数。各单位要尽快排查承租情况,切实摸清底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免收房租方案。

(二)主动服务。各单位要切实转作风、办实事,积极主动联系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沟通协商免收房租事宜。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纠纷。

(三)精简流程。各单位要积极落实“免申即享”要求,确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应精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免收房租工作规范高效。涉及非税收入退付的,应按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免收房租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调度工作进程,确保应免尽免。

(二)严肃工作纪律。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出现借机随意扩大免收范围、输送不当利益等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县财政局,市直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免收房租政策,及时公布举报电话,杜绝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诿扯皮,对于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市财政局市直部门、单位落实免收房租政策情况纳入非税收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区县财政局各主管部门于321日、45日、55日将本地区、本部门《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报送市财政局国资科(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徐颖玲  0559-2355296    

 箱:czjzck2020@163.com

 

附件: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xlsx

 

 

 

                                 黄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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