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发布日期:2023-10-30 15:14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年来,黄山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围绕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制度链条和制度体系,切实增强财政制度刚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事前严格审批,把牢源头关。严格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审批,出台《黄山市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严格专项资金“部门提出、财政审核、政府审定”设立程序,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动跨部门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出台《黄山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实现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编制一体化,为预算安排提供支撑。严格财政资金拨付审批,出台《黄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完善规范资金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大额资金集体研究,严格执行审批权限规定。

二是事中加强监控,把牢执行关。树牢过紧日子意识,出台过紧日子多项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将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把牢预算管理、行政成本管理、项目资产管理等关口,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快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助力经济稳定发展的通知》,抓严资金拨付、抓严预算执行、抓严转移支付、抓严预算约束等。加强事中绩效监控,出台《黄山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方案》,严格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实现预算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

    三是事后强化问效,把牢效益关。完善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盘活机制,出台《黄山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强化事后绩效评价,出台《黄山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推动绩效评价流程再造,创新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建立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多层次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出台《黄山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