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011-0003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11-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局长江卓琪解读:《黄山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30 19:21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适应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制定《黄山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财政局局长江卓琪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财政部制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 号)等文件,省财政厅下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综〔2018〕38号)等文件,全面部署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要求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依托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化管理。
    二、改革原则  
    完善系统,确保安全;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加强协作,密切沟通。
    三、改革内容
    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基本概念和统一样式,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其基本特征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  
    财政电子票据主要依托非税票据系统进行管理,财政部门通过非税票据系统生成财政电子票据模板文件,发放财政电子票据;用票单位通过非税票据系统开具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网络进行传输;缴款人通过告知单、短信、邮件、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开具完成后的财政电子票据分别由财政部门、用票单位和缴款人进行归档保存。
    财政电子票据推广期间,现有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并行运用和统一管理,直至电子票据全范围覆盖。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市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截至 2020年10月)为准备阶段,准备市、区县软件系统环境;第二阶段为改革实施阶段(2020年11-12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分批实施上线;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改进管理流程,巩固改革成果。
    五、工作要求  
    从强化组织实施、做好新旧系统业务并行衔接、做好培训宣传、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各级财政、执收用票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作出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分步分级完成改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