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受疫情冲击、中央组合式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加,各级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持续凸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决策部署,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坚决守牢“三保”底线
1.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和管控,坚持无预算不支出,自发文之日起,除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以及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支出外,原则上不受理、不安排、不审批各类预算追加。
2.全面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足额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不留硬缺口。
3.精准编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深化细化实化化债方案,千方百计、多措并举做实化债措施,提前落实并足额安排偿债资金,严防债务风险。
4.用足用好预备费、上级补助、社会捐赠等各级各类资金(物资),全力支持应急物资储备、疫情防控等突发应急工作。从快从严分配下达直达资金,推动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5.加强库款管理,提高对库款运行的整体把控,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优化提速支付效率,严禁无故拖延拨款,严禁项目资金滞留国库时间过长,严禁挤占、挪用各类专项资金,防范财政支付风险。
二、大力压缩行政成本
6.严控办公经费,推行无纸化办公,除涉密文件外,原则上实行网上公文交换、流转、报签管理。确需印刷的文件、资料,一律双面印制,原则上不彩印。2022年,市直各单位公用经费年度预算一律压减5%,纳入单位预算的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力争压减10%以上。坚持以“节水、节电、节油、节粮、节纸”为“节”点和抓手,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2022年复印纸用量较上年压减10%,水电费按预算数压减2%。
7.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原则上按预算数压减90%。强化保留公务用车管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按预算数压减5%。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同城接待,优先选择单位食堂作为接待场所,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2022年公务接待费按预算数压减5%。
8.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等公务活动,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外出考察。2022年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分别按预算数压减10%、20%、10%。降低会议成本,能够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召开会议部署;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全域性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同一单位跨县(区)参会人员不超过1人。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举行,不发放文件袋、笔记本等办公用品,严禁以会议服务保障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市直单位系统内部培训应选择本地非经营性场所举办,原则上不得举办市外培训。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日以内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9.严格履行节会庆典、论坛研讨、展会赛会等大型活动报批程序,从严从紧控制规模、人数。鼓励各地商协会牵头举办展会、峰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通过市场化方式常态化开展“双招双引”。未列入计划或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2022年展会招商等活动经费较上年压减5%。
10.全面梳理2022年预算项目,围绕当前工作重点重新评估论证,区分轻重缓急,能压则压、能缓则缓。从严控制部门预算调剂规模,12月份原则上不再办理部门预算调剂事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禁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全流程监控,坚决杜绝“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行为。
三、严格落实禁止要求
11.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不得购置、新建办公用房,市直办公用房继续执行非危不修,压减大中型维修改造资金规模。
12.严控技术业务用房建设审批,凡是建设资金没有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工,严禁变相建设或搭车建设办公用房。
13.严禁出台溯及以往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严禁部门擅自出台对县(区)奖补政策。
14.严禁对外委托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以外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办理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严禁通过政府购岗方式变相新增人员。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压减5%。严控规划课题审批,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部门交办的一类规划或课题,依托本单位力量确实无法开展的,可按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委托外部力量实施;单位自主开展的二类规划或课题,原则上由单位自行实施。
15.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以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为由违规举债。
四、从严管理控制事项
16.严格用编用人管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挖潜,严格落实控编减编,增编、增人应充分考虑财政保障能力。
17.严格车辆报废更新管理,除特殊情况外,2022年暂缓更新一般公务用车。除年初预算已安排政府采购事项外,严禁超预算新增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18.严控新上政府投资项目,未经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的一律不得开工。从严审核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强总量控制,避免多头申报、多头建设、多头采集。涉及到市县共建的信息化项目,要合理确定经费分担比例。推进非涉密系统上云和非涉密专网整合工作,降低运维成本,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较上年压减10%。
19.严格执行工资津贴补贴政策,未经批准不得在规范方案外新增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20.严控专项资金设立,对原已设立超过3年的专项资金全部评估清理,超过5年的视同新设项目,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对绩效不高或无设立必要的专项资金,一律压减或取消。
五、全面加强财政统筹
21.统筹政府预算,抓住政策机遇,全力争取上级各类政策、资金、要素、资源,缓解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等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推进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预算统筹,大力压减、取消小散专项资金,促进财政资金集约使用。
22.统筹存量资金,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年底一律收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超过一年的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23.统筹政府资源,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等政策集成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机制。
24.统筹资产配备,严格通用办公资产配置管理。单位非涉密台式电脑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每人1台配置,可适当配备单位公用台式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笔记本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台式电脑;中高速复印机数量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A4打印机数量不得超过单位在用办公室数量。各地现行配置标准低于此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提高资产配置标准。各单位存在超标准、超数量资产的,不得新增配置同类资产。
25.统筹资产使用,加大闲置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力度,2022年6月底前市县(区)全面建成政府公物仓。举办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开展临时性工作,应当优先利用公物仓中现有资产,确需配置的,从严从紧按标准配置,并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循环利用。推进高校、医院等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提升设备使用效率。
六、强化国企降本增效
26.聚焦预算刚性。市属企业要严格费用支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各项费用性开支,降低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大力压缩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大中型修缮费、车辆使用费等一般性可控行政开支,压缩幅度5%以上,确保资金用于保障经营性重点工作。
27.严控新增支出。除主营业务必须的经营性支出外,市属企业一律不得发生购置办公用房、提升办公设施和场所等支出。对已购置或新建的办公用房,严格按照满足基本办公条件的标准装修。规范采购管理,扩大集中采购范围,采取加强集中采购、多方招投标比价等方式,节约成本。
28.加强成本管控。市属企业要聚焦成本领先目标,强化全员、全要素、全过程成本管控,力争实现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营业利润率实现稳中有升。全面落实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做到“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
29.提升运营效能。市属企业要强化企业资金管控,严格信用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和质量,完善政府性资产、资源市场化出租、出借和交易处置制度,大力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处置低效无效投资,坚决退出盈利差、管控难、无协同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动资产证券化。
30.优化管理水平。市属企业要强化内部控制,对标优秀企业管理经验和模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成本考核机制,将成本控制与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国企改革工作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随意增加改革成本。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质增效下大力气优化支出结构,艰苦奋斗,开源节流,节用裕民,从严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控,对落实中央及省市要求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22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