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近日,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黄山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黄财综〔2022〕2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落实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责任,制定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借鉴其他地市做法,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18日以黄财综函〔2022〕140号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征求了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修改意见,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1月15日正式印发。
三、制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
四、内容说明
《管理办法》分总则、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目录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九章四十六条。
第一章为总则,分为五条。主要阐明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概念进行了阐述以及购买服务需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为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分为四条。主要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定义范围、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三章为目录管理,分为四条。主要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及目录公开做了具体明确。
第四章为预算管理,分为九条。主要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应遵循的预算报批及预算审核程序。
第五章为采购管理,分为四条。主要对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流程和执行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
第六章为合同管理,分为八条。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管理应遵循法律相关规定,以及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在合同履行中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为绩效管理,分为五条。对行业主管部门、购买主体、财政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中的责任作了规定,明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为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分为四条。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接受财政、审计、社会及服务对象的监督,针对不同失信行为制定不同的处罚方式。
第九章为附则,分为三条。明确参照本办法执行的部门单位,涉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及办法生效的时间。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加大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办好、办实。
六、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管理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559-2355304(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