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与《黄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财政工作职责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22年荣获“七五”普法全市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推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精选财政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中研讨;2022年8月,市县两级法治财政志愿者赴歙县雄村镇开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专家解读、有奖互动、发放资料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民间;积极推进市属企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举办相关普法、法治培训等活动。
2.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充分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落实执行、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抓好“关键少数”,党组书记牵头,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依托中心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3.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调整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黄山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财政工作要点》《2022年度全市财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等,将财政部门的责任事项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坚持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把学法用法摆在财政业务的突出位置,实现领导带头学法、全局上下自觉主动学法,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4.抓好财政系统内干部学法。一是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传播载体,增强学法效果;二是强化“4.15”《国家安全教育法》等社会普法宣传,营造“国家安全、全民有责”的良好氛围;三是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财政部门业务实际,重点围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开展专题学习,同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跟进组织研讨;四是通过“黄山财苑讲堂”、周三例行学习会、“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律顾问授课等多渠道,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学习;五是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主题征文征集活动,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宪法知识测试等各类法律法规答题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财政实际问题的能力。
5.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1月,组织普法志愿服务队赴屯溪区柏树街社区开展法治、民生惠民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活动;5月组织志愿者前往休宁县东临溪镇宣传民生工程、财政法治、秸秆禁烧、防范金融诈骗等法律和政策;8月组织普法志愿服务队、局法律顾问、市心理卫生协会讲师赴雄村镇和卖花渔村开展“ ‘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 ”暨基层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向村民详细解读《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条款,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等材料,并穿插有奖互动问答环节,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提升村民们的法律素养,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
(1)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根据职能变化,转变财政部门“既管资金又管项目”的现状,2021年9月将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划转至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将黄山市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划转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资国企改革等需要,成立黄山市国资国企综合服务中心。财政部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
(2)完成权责清单调整报送工作。根据市委编办要求,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结合财政职能及近期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改以及废止情况,完成我局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拟调整后的权责事项3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
2.推进“放管服”改革。
(1)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指导督促各区县财政局按照新要求办理审批事项,发放许可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实地检查申请人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目前,各区县均在本级政务服务网按照新规更新办理要件等资料,将原有的审批流程改为告知承诺,优化许可证书办理,为会计行业发展注入活力。
(2)首推信用承诺制简化资格审查。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针对黄山市范围内参加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活动的供应商,只需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包含“具有良好商誉和健全财会制度”等6个方面的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和采购效率,加快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进度。
(3)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牵头组织协调卫健、医保等职能部门,先后4次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研究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改革原则,先后确定黄山市人民医院、歙县人民医院、休宁县人民医院为改革试点单位。加强对区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工作的检查督导,定期进行内部通报,努力实现政府“强监督”、医院“提效率”、群众“少排队”的改革目标。截至11月30日,全市已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247.43万张。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执法人员库,印发《黄山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对辖区内经营业务含“代理记账”关键字眼的148个企业进行核实,主动激活持证休眠企业,进一步完善监管对象库。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优化营商沃土。一是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黄山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为企优环境百日大比拼行动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开展“为企优环境百日大比拼行动”,按照省对市营商环境考核要求,至11月底全市共拨付省级以上相关涉企资金1.08亿元,有力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二是规范审查市属企业制度完善治理体系,指导市属企业完成2021年各经营单位法务检查工作。三是成立政府采购创优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对区县、市直单位实施责任包保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定期听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实行工作调度;建立“发现和交办、调度和推进、验收和销号、核查和考核”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落实工作督导“提示单、督办单、警示单”三单制,截至11月底,对政府采购未及时开展、未按规定流程操作、公告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的采购人和区县发出提示单117份、督办单14份,督促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开展采购活动。
(2)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及支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优化政采流程,实行流程再造,提升采购服务便捷度;将意向公开率与次年采购预算安排挂钩,提升采购透明度;“真金白银”降低采购成本,重点从合同融资、限时支付等细节着手,提升惠企满意度;杜绝采购文件设置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条款,确保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中标占比全面提升,提高市场参与度。制定《黄山市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负面清单》,并开展全市核查工作,全面扫清公平竞争障碍。印发《黄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保证金的缴纳、退还、降低、免收等做出详细规定,简政放权、做优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3)推进政策落地见实效。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预支付+快支付”,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40%至70%、压缩合同签订和采购资金支付时间至7个工作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双提高”扩大政府采购参与度,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比例;提高价格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6%。
(4)持续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建立减税降费联席工作机制,推动信息互联共通,围绕“减税降费”中心任务,开展“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调研”、“关税税目及进(出)口暂定税率调整调研”、“半导体产业税收政策调研”、“全市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等4次重大调研活动,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构建优质营商环境,切实缓解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负担。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按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今年共审核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对22件财政重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实现应审必审、依法依规。
2.建立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为局机关1名同志申领公职律师证书。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为局法律顾问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局法制机构会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审查各类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共计32件(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9个代理记账机构,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检查。按照“市抽县查”方式,各区县财政部门明确检查方式、时间、执法人员和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并做好后续监管。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主动落实信用分类监管要求,加强失信机构企业信息收集核查,用好“失信黑名单”警示预警,使用信用等级配置抽查率100%,与联合抽查部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合力。
2.严格财政执法规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注重证据收集和保留。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查找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到位,防范执法风险。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采购人必须及时答复质疑、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结果及时发布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执法”,今年以来共接到政府采购投诉案件 3起,其中受理投诉案件 1起,不予受理投诉案件2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起,受理投诉案件办结率100%。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提升信访效率,印发《黄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的通知》,梳理近三年信访工作台账,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召开信访业务培训专题会,制定《局领导定期阅批群众重要来信和网上信访件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群众来访登记制度》,完善落实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针对国企改革遗留问题重点信访事项,组建工作专班,市政府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信访事项。2022年累计按时办结当年度受理各类信访10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助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有效途径。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1件、政协委员提案65件,建议及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2.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关键少数”,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局领导指示和全局重点工作实施的跟踪督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确定工作机构和公开事项、明确信息公开流程和要求、公开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3.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4月,我局举办了2022年度全市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共计30人参考,成绩全部合格;完成局行政执法人员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换新证工作,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全面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支持法治监督、普法宣传、专项立法、法律援助等工作。年初安排市司法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85.2万元,其中: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36.5万元;法治建设20万元;立法、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多元化解纠纷、人民调解及人民监督员等综合工作经费216.7万元;法律援助12万元。切实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结合财力状况及法治建设工作需要逐步加大经费投入,为深入推进法治黄山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短板弱项体现在:一是法治岗位法律专业人员力量较为薄弱,缺少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法治工作有待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百尺竿头需以更高标准和更严尺度更进一步;二是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财政工作的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倾情倾力打造“五个之城”、加快建设“大黄山”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实财税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内控工作规程、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持续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对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局法治财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中心作用,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思维和理念贯彻始终。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围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和《黄山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创新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构建法治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复议机制等相关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作用,抓好各项工作。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