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局长(主任)吴振东解读:《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缓工作的通知》
近日,我局起草了《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缓工作的通知》(黄财资〔2023〕41号),旨在建章立制,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市财政局局长吴振东解读如下:
问: 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增长决策部署,推进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全力拼经济,奋战“开门红”。
问: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黄山市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黄政办〔2023〕2号)第四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或周边同类型用房租金大幅下降的,可申请减免或缓缴租金,由租赁方依规办理。
问: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或周边同类型用房租金大幅下降的,可申请减免或缓缴租金。
问:下步工作是什么?
答:下一步,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将督促各市属企业、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房租减免缓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问:政策解读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如有对《通知》不理解之处,可咨询市财政局国资科(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国资考评科(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咨询电话:0559-235296,0559-233028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