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擦亮乡村振兴生态底色
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财政局积极统筹各项资金,推进PPP模式在农村污水处理领域深入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保障资金投入。2023年5月,市财政局、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黄财资环〔2023〕123号),安排农村污水相关项目1500万元,建设范围辐射黄山区汤口镇、徽州区岩寺镇、休宁县商山镇和榆村乡藏溪村,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铺设、污水检查井新建、污水处理终端建设等。
二是引入市场机制。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我市积极落实财政部“在两个领域‘强制’应用PPP模式”的政策,从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实施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 PPP项目,对污水收集、处理、处置各环节进行系统整合,实施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通过PPP模式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质量和效率。2023年一季度,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 PPP项目将歙县提升改造的14个原有污水处理站点纳入运维范围,覆盖面扩大到2区(屯溪区、徽州区)、4县(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共计91个站点,我市农村污水系统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为保证财政资金最大程度发挥效益,市财政局坚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严格审核资金使用,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持续督促各项目主体落实支出责任,切实推进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未来,市财政局将在资金保障、财政引导、绩效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拓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成果应用,擦亮乡村振兴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