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持续深化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支出全过程管理
为扎实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支出稳定,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推动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序时,黄山市财政围绕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从四个方面强化支出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地成效。
一、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断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资金的统筹力度,我市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履行入库项目审批论证,跟踪入库项目实施情况,对入库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项目谋划情况提出审查意见等。
二、规范资金管理程序
围绕提升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水平,我市出台了《黄山市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原则,规范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工作程序和要求,不断细化优化黄山市资源环境领域资金管理程序。
三、加快资金预算执行
一方面,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压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根据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市级财政在收到上级指标后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部门,并在收到指标后15日内发函提醒相关部门加快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明确资金分配、资金下达等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另一方面,采取工作通报、跟进督办等方式鞭策区县加快支出进度,督促其提高支出效率。
四、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的监管。会同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深入分析项目推进不力的“掐脖子”问题,指导区县加强采购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重大项目台账制度的落实,督促部门和各地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