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局长(主任)吴振东解读:《黄山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
近日,我局起草了《黄山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黄财综〔2023〕140号),旨在建章立制,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市财政局局长吴振东解读如下:
问: 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改革,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明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财政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职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精准化、科学化。
问: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
问: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黄山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共二十二条,主要具体内容为:
第1-5条 主要明确出台办法的背景和文件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概念界定和遵循原则、政府购买服务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承担的职责、财政部门牵头责任等。
第6条 对新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资金数额标准做了说明,重点论证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
第7-10条 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可以直接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事前绩效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目标遵循“谁申请购买,谁设定目标”原则,要清晰反映购买行为的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目标实施部门审核和财政审核双重审核。
第11-13条 主要围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提出了绩效目标原则、绩效目标调整流程和绩效目标监控监督要求。
第14-16条 主要明确了购买主体、财政部门在绩效目标管理中的角色和需要完成的工作,提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第17-18条 对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说明,包括指标权重的设置、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占比等。提出绩效评价采取百分制,结果根据分值分为优90(含)-100分、良80(含)-90 分、中60(含)-80分、差60分以下四档。
第19-22条 对财政和部门开展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要求和报送、实施时间等作了说明。
问:下步工作是什么?
答:下一步,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将会加大政策的宣传及解读,持续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落细。
问:政策解读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如有对《管理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市财政局综合税政科,咨询电话:0559-2355304(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