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311-0000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1-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安徽省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02 15:16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为规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安徽省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黄财资环〔20232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精准补短板作用,市财政局会同市林业局参考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等文件针对我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制定安徽省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维护生态安全、提振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为目标,将项目建设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等相结合,有利于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对于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有着重要意义。

安徽省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有利于规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规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20236月,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起草了《管理办法》,7月初以函询的方式征求了各区县财政局、林业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的修改意见。8月初,根据规范性文件发文要求,在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无意见建议反馈。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章二十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背景、遵循依据管理原则。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主要明确资金支持范围及负面清单。第三章资金分配与下达,主要明确资金分配方法和下达流程。第四章资金管理,主要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的具体资金管理职责,资金使用应遵循的财务制度,采购制度,报账制度和监管制度。第五章绩效评价,主要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在绩效监控中的职责及监控结果的运用。第六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资金使用应自觉遵循相关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预算公开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第章附则,主要明确办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

五、创新举措

一是聚焦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运行。以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绩效为导向,明确资金支持范围,细化资金分配下达流程,对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二是厘清权责边界,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梳理流程,科学划分权责,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财政及林业部门在资金管理、项目运行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职责分工,有助于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将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形成合力,力促监管到位。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黄山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解读人:王梦瑶

联系方式:0559-2355294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