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409-00014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9-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进一步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11:06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为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黄山市印发《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8月1日起,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明确医保支付范围。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取卵术”等4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每人每项目医保基金报销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胚胎培养等4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10%。

合理确定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在批准开展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统一价格项目管理。通过整合、修订、废止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技术规范形成映射关系,明确了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统一规范全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