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501-00024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1-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解读《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0 15:55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于2021年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于20248月出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于20242月出台《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5号),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资产使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中央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5号)

三、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4年9月,市财政局开展《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在局内部征求意见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4年10月,书面征求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的意见。在市财政局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对外公示,局法律顾问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文件印发。2024年12月23日,正式印发《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黄财资秘〔2024〕303号)。

、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7章,52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资产使用方式、原则、管理要求等。

第二章管理权限,共5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审批权限。

第三章基础管理,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信息卡、资产账簿核算、权属登记、盘点对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要求等。

第四章资产使用方式,分三节共26条。包括第一节资产自用(共6条),主要明确自用资产的主要用途、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运用政府公物仓等平台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要求等;第二节出租、出借(共10条),主要明确了出租、出借资产的条件、集体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应提交材料、特殊情况资产出租、合同管理要求等;第三节对外投资(10条),主要明确了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能否对外投资,对外投资的具体要求及禁止事项。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压实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指导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流程,切实提升制度执行效果。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黄山市财政局国资科

联系方式:0559-235296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