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411-00013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1-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推动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18:11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切实做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在狠抓公开质量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推动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统一公开范围。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将83个部门(含高新区)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纳入决算公开范围,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是细化公开内容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统一公开内容模板,严格对照部门概况、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及专业名词解释等方面进行公开,合理说明增减变动原因,确保部门决算公开数据准确无误,公开说明完整、表述规范。

三是规范公开方式。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收到批复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途径采用“双公开”模式,预算单位必须在市政务公开网部门决算专栏和“三公”经费专栏分别公开;如有门户网站的,还需在本单位网站醒目位置设立预决算公开栏目,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