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大黄山建设全面进入实操阶段的突破之年。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局连续两年在全省财政系统税政条法业务工作培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法治财政走基层,依法理财惠民生”活动入选2024年度黄山市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把握两个维度,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
(1)党建统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全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权责,局党组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财政工作汇报,做到依法行政工作与财政、国资、金融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厘清边界,科学谋划法治建设。一是印发市财政局2024《法治财政重点工作计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到科室,细化工作到岗位;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项考核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任务分解到年度科室和个人考核指标,做到统筹规划、责任到人、整体推进。
2.建好三个课堂,全力提升学习教育质效
(1)“理论课堂”厚植思想沃土。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必学科目,并作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通过“关键少数”履职尽责的带头示范作用,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学习,局主要领导6次以身作则宣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三是通过春训会、培训讲座、财苑讲堂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9次。
(2)“宣讲课堂”延伸业务触角。一是“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财政全系统和各预算单位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20场次,参训人员近3000人次;二是持续打造“理响国企”宣讲品牌,利用“工地党校”“领航党校”等党建微阵地,形成“1+N”宣讲矩阵,开展各类政策、法律知识宣讲活动37场次,覆盖3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100余份、宣传物品20000份;三是借助“微力量”开展“大宣传”,采取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制作短视频《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我们一直在行动》《熟人杀》等,在网站、微信、景区led屏等媒介进行轮播,互动宣传覆盖30万人次。
(3)“一线课堂”丰富学习成效。落实“四下基层”要求,结合财政、国资、金融工作实际,围绕资金管理、财税改革、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确定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局领导牵头开展“点题式”调研,切实助企纾困解难,完成调研报告5篇,上报财政部2025年关税调整建议1条、省财政厅水资源税改革建议2条。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一是落实惠企政策前置协同审查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局法制机构三方联动,把好前置审查关。2024年,共审查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等部门报送的惠企政策服务清单8件,确保政策资金精准兑付、直达快享。二是积极推动惠企政策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通过“免申即享”平台兑现项目297项,兑付财政资金7487.39万元,惠及企业769家。
2.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动态更新《黄山市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审查采购文件937份,查出问题648个;二是在全省首创“万用函”聚合平台,全市办理31笔履约电子保函共182.22万,3笔电子保险共9.47万元,11笔预付款保函832.54万,2笔政采贷共170万元,程序简便、利率优惠、审批快速,最快1个工作日内可收到银行放款;三是持续畅通申诉渠道,专人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办结为企服务平台企业留言5件、12345热线15件、投诉处理案件15件。
3.提升融资担保服务力度。一是印发《金融支持大黄山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协调推进机制。优化《黄山市市本级政府性金融资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考核评价激励办法》,建立多维度评价、创新奖励机制;二是发挥融资担保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作用,延续执行2023年一季度“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全市新型政银担在保余额64.53元,全年新增65.50亿元。
4.实施合规管理提升行动。坚持“放活”与“管好”有机统一,抓住考核监管的“牛鼻子”。实行国企经营赛马,制定“经济指标+专项任务+个性指标”的“一企一策”分类考核评价体系。科学授权放权,修订市属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制定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投资负面清单、合规管理等系列制度,采取问询、提示、监管三单开展日常动态监管。2024年完成市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批73项,其中提请市委研究3项、提请市政府研究11项、国资委核准39项、备案34项。
5.构建全面覆盖监督体系。一是联合市场监管、人社、税务、公安等部门共开展“综合查一次”13次,涉及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企业 47家。二是对11家有照无证且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清理,约谈21家已注销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或取消小额贷款试点资质及年审未通过典当行企业,对3家小额贷款公司予以“失联”和“空壳”公示,删除1家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范围,收回并上缴3户典当行经营许可证。对其他无法联系的公司已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逐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文书,印发并公布我局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航技术规范指引,配齐执法活动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能。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准确及时在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印发《黄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法制审核文书格式、行政处罚格式文书样式,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执法文书标准全程记录执法过程,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案卷齐整,有专人负责归档管理执法案卷;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法制审核岗位,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规范执法制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局法制机构“三方联动”审查机制与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要求,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9件、重大事项60项、其他事项10项,实现应审必审、依法依规。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2.建立完善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制度
局机关配备1名公职律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为局法律顾问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由法制机构会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审查各类涉法事务,全年审查各类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共计79件(次),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促进决策科学化。
3.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根据机构改革和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本部门29项行政处罚事项均已制定裁量基准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并在局网站公布;二是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培训覆盖市、县财政执法人员共计360余人,推进财政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地生根;三是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防止出现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4.强化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完成我局2个行政复议案件、1个行政裁定案件答复和1个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压实信访工作制度
提升信访效率,落实《局领导定期阅批群众重要来信和网上信访件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群众来访登记制度》,完善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建立信访工作台账,2024年以来累计办结信访件3件,按期办结率100%。
2.加强机关平安建设
把平安黄山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平安建设纳入财政国资工作要点并作为考核事项。召开国家安全教育,组织参加各类答题评选活动。落实互联网财政国资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试行),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2024年安排市级平安建设工作经费453.62万元(含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政法部门办公办案条件大大改善,办案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每年1月31日前在局网站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定期开展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工作,查找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到位,防范执法风险,2024年7月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市县交流分享优秀经验和做法,并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卷2件报省评优。二是加强和改进对区县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年召开全市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年度法治财政工作,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机制。并以联络员机制为主要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区县财政部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落实法治经费保障
全面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今年安排司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78.66万元,其中: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36.5 万元,法治建设 37万元,立法、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多元化解纠纷、人民调解及人民监督员等综合工作经费193.16 万元,法律援助12万元。
2.锤炼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法治业务培训常态化。通过春训会、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财政业务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新任职和新入职国家工作人员24人举行宪法宣誓,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次。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66人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并全部通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多形式开展各类财政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但与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体现在新入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方案)”工作部署,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认真总结“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压实责任,统筹推进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新时代对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新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落地。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提高财政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履行职能。坚持依法集体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执法模式,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精准性。
三是创新形式,提升普法效能。准确把握财政普法的规律和特点,找准财政普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立足财政、贴近需求、服务基层,大胆尝试和运用新的普法模式和载体,进一步提升法治财政的影响力。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