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503-0001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3-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局长(主任)吴振东解读:《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7:19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近日,我局出台《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黄财2024302号)《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黄财2024303号)《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黄财2024304号)三个管理办法,旨在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局长吴振东解读如下: 

问: 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国务院于2021年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安徽省财政厅于20242月出台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个管理办法,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2013年制定的黄山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中央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制定了《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办法。

问: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的主要依据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4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5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6号)等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

问: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共7章、33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资产配置的定义、原则、资金来源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共4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资产配置标准,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标准的定义、种类、调整要求、制定职责以及严格按规定标准配置资产的要求等。

第四章资产配置方式,共9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方式的种类、定义、优先顺序等内容。

第五章资产配置程序,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预算申报、审核、批复、执行以及采购、登记入账等有关程序和要求。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2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有关监督的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依据等。

第七章附则,共5条。主要对不适用情形、涉密资产、解释权、生效时间等作出说明。

 

《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共分7章,52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资产使用方式、原则、管理要求等。

第二章管理权限,共5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审批权限。

第三章基础管理,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信息卡、资产账簿核算、权属登记、盘点对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要求等。

第四章资产使用方式,分三节共26条。包括第一节资产自用(共6条),主要明确自用资产的主要用途、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运用政府公物仓等平台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要求等;第二节出租、出借(共10条),主要明确了出租、出借资产的条件、集体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应提交材料、特殊情况资产出租、合同管理要求等;第三节对外投资(共10条),主要明确了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能否对外投资,对外投资的具体要求及禁止事项。

第五章使用收入,共2条。主要明确了收入内容、收入上缴要求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3条。主要明确了资产使用不当行为、相关法律责任、违反规定的处理依据等。

第七章附则,共6条。主要对不适用情形、解释权、生效时间等作出说明。

 

《黄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共6章、39条。

第一章总则,共6条。主要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资产处置方式、原则、情形等。

第二章处置权限和要求,共5条。主要明确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审批权限,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重大自然灾害等涉及的资产处置审批作了单独规定,列明资产评估有关要求。

第三章处置方式和程序,共16条。主要明确了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处置方式的定义、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等。

第四章资产处置收入,共2条。主要明确了资产处置收入的定义、种类及相关管理要求。

第五章监督检查,共3条。主要明确了相关处罚条款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共7条。主要对不适用情形、涉密资产、解释权及生效时间等作出说明。

 

问:下步工作是什么?

答:下一步,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将会加大政策的宣传及解读,指导市级各部门单位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政策执行监督力度,确保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细。

问:政策解读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如有对上述三个制度不理解之处,可咨询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咨询电话:0559-23529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