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506-00020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6-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徽州文化特派员经费管理办法出台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7:32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自2024年创新实施村落徽州文化特派员制度以来,已遴选首批50名文化特派员下沉50个古村落开展服务。市县区财政每年统筹经费100万元,用于支持村落徽州文化特派员从事村落文化挖掘整理、保护与传承、活化利用以及文化产品创新

为规范村落徽州文化特派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市财政部门联合市委宣传部,专门出台了《徽州文化特派员经费管理办法》。村落徽文化特派员经费管理采用“谁派出,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监控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