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的答复
胡海锋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引导国有企业牵头成立市县区域会计行业协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推行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改革,要求精简冗余机构、合并职能相近的学(协)会。原各市县(区)级设有的会计学会大多因会员少、活动少,长期处于“僵尸组织”状态,根据民政部门清理整顿要求予以注销。目前我省保留了安徽省会计学会,根据区域协调规划要求,省级会计学会直接覆盖原市县会计行业学(协)会职能。
安徽省会计学会章程明确:大中型企业、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经济类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并具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或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大中型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经济类中介机构等从事会计实务或会计管理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全国和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可申请成为学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同时,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印发了《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明确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包括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
下一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充分利用继续教育培训等平台,促进会计人员专业素养提升;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参与安徽省会计学会活动,进一步加强区域内会计从业人员横向交流,规范全市会计行业行为,维护会计人员合法利益,促进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我市会计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会计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会计行业发展。
办复类别:D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9-2355302
黄山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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