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四措并举”筑牢乡镇项目资金管理“防火墙”
乡镇项目资金是保障基层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的关键支撑。今年以来,黄山市财政局聚焦资金统筹、招标监管、拨付效率、绩效评价四大核心环节,精准施策、多维发力,通过闭环式管理“组合拳”,切实推动乡镇项目从“落地”向“见效”稳步迈进,为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统筹资金强效能。以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为抓手,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市县政策、资金、工作协同,归并整合同一领域支出,提升资金集聚效益。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按“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统筹涉农资金,简化项目手续,动态管理乡镇项目库,做大资金“拼盘”。
严管招标护秩序。紧盯异常低价中标的乡镇项目,要求投标人说明情况,建立重点台账跟踪监管,严查偷工减料。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供应商,依规处罚并列入不良名单。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协同打击串通投标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优化拨付提速度。压实乡镇项目执行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项目“容缺受理”,下放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约定,在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不低于40%预付款。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资金,采取压减、收回等措施,倒逼资金拨付进度。
深化绩效增效益。严把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审核关,将“运营维护、群众满意度、设施长效利用率”等指标纳入农村污水处理等乡镇项目评价体系,压实项目后期管养责任。建立绩效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至相关部门整改,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绩效目标编制的重要依据,切实提升乡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