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方案)”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局主要领导2次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春训会、培训讲座、财苑讲堂、主题沙龙、每周一课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20次。
(二)持续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结合财政国资金融工作实际,制定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到科室、细化工作到岗位,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任务分解到年度科室和个人考核指标,做到统筹规划、责任到人、整体推进。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通过“法治财政走基层”活动、专题报告等形式,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定期听取局法制机构法治财政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国资、金融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与政策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加快政策兑现流程优化和资金拨付进度,依托“免申即享”平台实施政策线上兑付。今年以来,全市共通过“免申即享”平台兑现财政奖补资金10380.54万元,惠及企业739家。实现“政策找企、直达快享”。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动态更新《黄山市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持续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事项处理结果及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累计审查市直单位政府采购文件157份,核查整改倾向性条款、不合理条件等问题26个,发出定向通报1份、提示函1份,办结政府采购投诉案件4起、12345热线督办单4起、为企优服务平台留言1起。三是实施国资国企合规管理。实行国企经营赛马,制定“经济指标+专项任务+个性指标”的“一企一策”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市属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制定印发投资监管、主责主业管理、投后评价、职业经理人、合规管理、市值管理等多项制度,实现对企业投资、决策和管理全过程的全面覆盖。完成市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批51项,其中提请市委研究2项、提请市政府研究5项、报请省国资委批准1项。四是构建全面覆盖监督体系。对全市财政系统涉企执法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在局网站公布乱收费问题举报方式,抽查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31件(行政处罚案卷12件,行政许可案卷19件)。联合市场监管、民政、发改等部门共开展“综合查一次”2次,现场检查42家地方金融组织,抽查检查市级社会组织12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逐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文书,印发并公布我局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航技术规范指引,配齐执法活动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能。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印发《黄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案卷齐整,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执法案卷;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法制审核岗位,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规范执法制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监管。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局法制机构“三方联动”审查机制,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件、重大事项决策62件、其他事项22件。向市政府备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通过率达100%。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组织开展专题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结果及时向市政府报备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重新制定公布《黄山市财政局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四是依法做好案件应诉工作。完成我局1个行政裁定案件的答复工作,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达100%,依法维护财政部门的合法权益和公信力。
(四)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压实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局领导定期阅批群众重要来信和网上信访件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群众来访登记制度》,完善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建立信访工作台账,2025年以来累计办结信访件7件,按期办结率100%。二是加强机关平安建设。健全以主要领导负责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平安建设纳入财政国资金融核心工作,通过签订责任书、纳入考核体系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落实互联网财政国资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试行),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建立平安建设财政保障长效机制,2025年安排市级平安建设工作经费300.89万元。
(五)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持续加强“三保”动态监控,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制定过紧日子支出事项负面清单,聚焦十二个领域提出86条负面事项,为单位支出划定“红线”。持续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持续下降。大力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及时调整实施进度慢或年内不具备条件实施的项目,清理收回市级可节约指标,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保障领域。二是有力推进科学管理试点工作。积极争取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构建“1+3+X”试点方案体系,出台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制度、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等科学管理试点方案,制定印发《市级印刷费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黄山市市级宣传视频制作费预算支出标准(试行)》。三是持续传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围绕“定标准、控成本、强绩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拓宽改革范围。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持续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今年抽取12个项目开展成本绩效评价,覆盖生态环保、教育养老、公共服务、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四是推动财会监督纵横贯通。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制定印发《黄山市2025年财会监督工作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黄山市财政局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全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5次,构建监管闭环,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深化法治内功。通过春训会、集中培训、法治讲座、政策分享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6场。组织新任职和新入职国家工作人员23人举行宪法宣誓,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5人参加2025年度全省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举办年轻干部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局机关30岁以下青年干部共22人参加竞赛,选拔和推荐4名青年干部参加市级业务技能竞赛。二是强化力量储备。举办“黄山财苑讲堂”11期、每周一课2期、财政主题沙龙2期,以科级干部、优秀青年职工走上讲台分享工作经验的方式,帮助年轻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切实打牢专业功底,及时“充电蓄能”。三是提升综合素养。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26人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卷1件报省评优。四是保障法治经费。2025年,安排市级司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75.95万元,其中: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36.5万元,法治建设37万元,立法、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多元化解纠纷、人民调解及人民监督员等综合工作经费192.45万元,法律援助10万元。
三、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普法工作质效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运用新型社会媒体面向公众宣传相对不够,宣教形式有待丰富。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新时代对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新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落地。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提高财政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精准普法力度,全面提升普法效能。准确把握财政普法的规律和特点,找准财政普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立足财政、贴近需求、服务基层,借助新媒体宣传手段普法,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法治财政的影响力,推动我局“九五”普法工作平稳开端。
(三)推进财政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依法集体决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质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黄山篇章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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