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购房补贴(助)又出“新政”
日前,休宁县决定对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内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由县财政按应税价格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由县财政按应税价格的2%给予购房补贴。
对2023年一季度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并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县财政按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助。
来黄新就业人员2023年一季度在县域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并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套购房补助。
2023年一季度在县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由县财政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的50%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