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两个明确”“两个规范”强化财政代管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化解资金管理风险,区财政局多管齐下强化财政代管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明确管理范围。财政代管资金是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单位转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代为管理的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党费、工会经费、各类保证金、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款项等。严禁将预算资金转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二是明确管理职责。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各司其责。财政部门负责代管资金分单位收支核算及审批下达用款计划等。预算单位为代管资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对代管资金收支业务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应及时准确完整核算代管资金收支业务。
三是规范业务流程。印发《关于预算单位代管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对预算单位代管资金缴入专户、指标录入等业务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代管资金指标录入、计划审核、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业务流程,严禁不经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资金收付。
四是规范对账体系。财政部门按日与代管资金开户银行核对代管资金收支情况,做到日清月结。预算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按月与财政部门对账,确保银行、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三方数据一致,切实保障代管资金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