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5 09:28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3〕439号)等要求,市财政局随机选取代理记账机构12户和资产评估机构1户,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一)代理记账机构

1、休宁慕真义达商贸有限公司

2、黄山徽和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3、休宁铭慕怡商贸有限公司

4、黄山浩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5、黄山市浩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安徽赢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黟县昌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8、黄山百税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9、黄山玖禾财税有限公司屯溪分公司

10、黄山八达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11、黄山华玉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2、黄山优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产评估机构

黄山徽泓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

1、设立条件与信用公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职称及专职从业人员数量是否达到相应要求,是否建立健全代理记账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及机构名称、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是否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按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是否正常开展年度报备工作。

2、执业质量及会计信息质量。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规范性委托合同。代理记账机构不相容岗位是否相分离,原始凭证客户单位负责人是否签名,会计凭证制单、复核签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以虚假业务入账现象,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齐全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自身业务是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开具代理记账业务发票。

(二)资产评估机构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内部管理和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等。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是否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是否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是否恰当,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行为。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或问题线索。检查组联系电话:2355299。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市财政局派驻纪检组联系电话:2355628。

       

 

                               黄山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