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笔)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245号),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拟将省下达我市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笔)397.5万元用于4个项目实施(清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传真):
市财政局:0559- 2355294
市生态环境局:0559-2320063 传真:0559-2320065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3日
附表:
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清单(第二笔)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拟分配资金 (万元) |
1 |
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敏感区域扬尘控制保障 |
屯溪区城管局 |
100 |
2 |
徽州区大气环境精细化监测监控预警平台运维采购项目 |
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100 |
3 |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及锅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项目 |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
51.5 |
4 |
黄山市大气应急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
黄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46 |
合 计 |
3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