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指标下达。此次安排的资金由市财政直接从预算指标下达,支出科目列2025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所有安排到区县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须尽快安排到项目。
二、突出支持重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指示要求,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对符合“茶、花草、鱼、畜禽”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乡村振兴产业园平台建设的项目倾斜,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国)企业资金、金融资本投入,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严格项目程序。严格按照省市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经“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后,及时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文件报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查备案并组织实施。
四、树牢绩效意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和脱贫质量,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绩效。要按照省市要求,设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及时跟踪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资金匹配项目后,要协同发改、统计等部门部署安排衔接资金用于一产固投纳统和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五、强化资金监管。要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按要求规范做好防返贫数据监测平台录入、监控等工作,确保支出达到序时进度。市级对本年度产业发展示范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督,确保项目推进规范,落地见效。对项目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纳入年度相关考核参考内容。
附件: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5100万元)
单位:万元
单 位 |
革命老区 |
发展新型农村 集体经济资金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 |
产业发展示范引领资金 |
合计 |
屯溪区 |
|
|
315 |
|
315 |
黄山区 |
|
|
58 |
1000 |
1058 |
徽州区 |
|
200 |
41 |
300 |
541 |
歙 县 |
|
|
212 |
800 |
1012 |
休宁县 |
|
|
119 |
800 |
919 |
黟 县 |
100 |
200 |
49 |
300 |
649 |
祁门县 |
|
|
106 |
500 |
606 |
总 计 |
100 |
400 |
900 |
3700 |
5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