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1530号),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拟将省下达我市2026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85.2万元用于6个项目实施(清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9日至5月6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传真):
市财政局:0559- 2355294
市生态环境局:0559-2320063 传真:0559-2320065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9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