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批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皖浙合作区建设联合办公室会议以及省、市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专题会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合作区建设,提高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市直部门和区县项目专项资金申请和论证情况,特提出2025年第一批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此次拟分配下达资金3.4亿元。现将资金分配研定结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市新保中心。
公示日期:2025年7月3日至7月1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市财政局:2355294 市新保中心:2352383
附件:2025年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
2025年7月3日